更新时间:2022.09.30
行政处罚作出后未送达,如果是行政处罚机关没有采用直接送达、公告送达等任意一种方式送达给相对人而造成的,行政处罚决定不生效;如果是不能送达给相对人,但是行政机关通过其他的方式使相对人知道该处罚决定的,则处罚决定生效,但是有效力瑕疵。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违法是属于程序违法的情形,当事人对违法送达有异议的,可以申诉或者检举。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而处罚决定书违法送达,是可以提出申诉或者检举的情形。
行政处罚决定一般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我国行政处罚法没有明确规定行政处罚决定的生效时间,但有关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除处罚决定明确具体时间外,一般应当立即开始履行决定中规定的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罚款;事后不当场收缴难以执行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取罚款;2、在偏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行政相对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违法事实和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履行行政处罚的方式和期限;行政相对人的救济途径和期限;以及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等。
现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条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在有效期内发现违法行为;行政机关有法律依据和确切证据的;依法处以较低数额的罚款或者警告。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行政处罚,一般是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决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通常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行政处罚是触犯了行政法规规范的人,可能需要承担的,对于这些民事主体。如果是被责令需要承担相应的处罚,则需要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但是根据司法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当事人履行的期限一般是:十五个工作日内。 行政处罚通知书送达经当事人签收后,三个工作日下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在送达当事人手上的,当天起算起,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罚,而当当事人拒绝签署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