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2
信用卡诈骗案的司法解释: 1、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
诈骗罪的司法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
司法解释:出现下面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1、集资后不用在生产或投在生产的资金过少,导致不能返还集资款;2、肆意挥霍,导致不能返还集资款;3、携款逃匿;4、把集资款用在违法犯罪上;5、通过抽逃、转移或隐匿等手段,逃避返还资金;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
关于减刑的司法解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
最高人民法院诈骗罪司法解释有《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保险欺诈是一种假借保险名义或利用保险合同实施欺诈的违法犯罪活动,主要指以骗取保险金为目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制造保险事故、编造事故发生的原因或夸大损失程度等手段,导致保险公司多支付保险金,或支付不应支付的保险金的行为。
公司法解释三的内容包括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责任;债权人诉讼请求权;出资人出资义务;股东抽逃出资;股权归属;股权转让后办理变更登记等。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
单位诈骗的,应当对参与诈骗的自然人按照诈骗罪来处罚。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单位谋取利益,经单位决策机构或者负责人决定实施的,法律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成立单位犯罪,需要有刑法的明确规定,而刑法规定诈
2019集资诈骗罪的司法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关于信用卡诈骗罪司法解释相关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9年发布了《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信用诈骗罪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了规定,并且对刑法条文中的“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信
对信用诈骗罪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了规定,并且对刑法条文中的“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信用卡”的情形进行了解释。即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