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6
本法:201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第一次修正:根据2020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09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信用卡套现司法解释有: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其他解释规定等。 信用卡套现是指持卡人不是通过正常合法手续(ATM或柜台)提取现
信用卡套现的司法解释: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信用卡套现司法解释为:信用卡套现本质特征就是通过欺骗方式将信用卡内的授信额度直接转化为现金套取出来。解释中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
犯罪分子所进行的集资诈骗活动的受害者一般是不会受到处罚的,除非也有参与犯罪活动。该罪的量刑是: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
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司法解释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信用卡诈骗罪刑法解释包括如下内容: 1、以虚假手段办理信用卡或伪造涂改冒用信用卡骗取财产的,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2、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明知无力偿还,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涉案金额在五千元以上,经银行催告三个月以上未还的,以诈骗罪追究
信用卡诈骗罪有以下情形: 1、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 2、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 3、恶意透支的。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
两高对套路贷的司法解释为套路贷指的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务,并借助诉讼或者采用威胁以及
挪用公款罪的相关司法解释有: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挪用公款罪不同数额大小和情节轻重的认定标准;2、《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规定了检察机关对挪用公款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主要形式: 1、熟人。 2、中介。 3、特殊身份。 4、帮助。 5、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