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1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可在申报纳税时按规定标准予以税前扣除。具体来讲是指: (1)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选择个人所得税扣除年度的办法: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的项目,只能选择一个年度,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而对于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法定扣除以外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不是扣工资,是指扣除工资内的缴税基数。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扣除并不是扣工资的,工资作为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的一个基础部分,仅仅需要扣除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扣除一般包括了以下的项目:1、子女教育;2、成人的继续教育;3、一些列入有关规定的大病医疗的费用;4、住房贷款的利
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是指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关于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扣除的问题,2019新个税增加了扣除项目,在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三险一金”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依条件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缴纳比例: 1、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 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抵扣个人所得税的应缴所得额的,也就是抵消计税金额的。即工资6000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但有专项附加扣除抵扣了 1000,应交所得额变成了 5000,就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了。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依据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一、扣个人所得税的方法如下: 1、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扣除标准5000元/月(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3、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二、个人所得税工资所得税率规定如下: 1、工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