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担保合同中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如果主债务的履行期限也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担保期限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保证期间的计算: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而原则上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因此,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保证期间应当从新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另外需要注意,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了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但是未
未约定抵押担保期限的,按以下的规定计算担保期限: 1、属于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2、属于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关于担保期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
未约定抵押担保期限的,按以下的规定计算担保期限: 1、属于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2、属于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借款合同担保人的担保期限由担保人和债权人自行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时候,担保期限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事人约定的担保期限不得早于主债务届满期限。
债权人与担保人未约定抵押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一般是六个月;如果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借款合同中还款期限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可以重新协商约定,如果约定不成的,则借款人可以随时偿还借款,出借人可以在合理的期限内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
无约定的分期还款担保期间为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与主债务履行一致,就是说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与分期履行债务的时间相结合,担保人就分期履行债务的每一笔债务单独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从每一笔债务应履行的时间开始起算,往后六个月。就是对
保证期限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2年;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
担保合同期限由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但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