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1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在我国取保候审只是我们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与
取保候审保证人责任有: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发现被保证人违反或者有可能违反相关的规定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如果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同时也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保证人还应在提起的诉讼请求数额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后续的处理方式为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责令其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如果犯罪嫌疑人为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法定代理人交纳保证金。犯罪嫌疑人为单位的,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责任人员或者直接负责
若是侦查机关撤销案件或是检察院不起诉,就不会判刑;主若是检察院起诉到法院,法院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量刑,若是法院认为不构成犯罪,就不会判刑,反之就可能会判处刑法。主要看检察院及法院的意见,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
符合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 1、同犯能否取保候审需要看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可以对其取保候审。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有期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取保候审是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
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条件: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
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