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1
居间服务合同就是指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中介人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也不能提供虚假情况给委托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损害委托人利益的,
结婚期间以下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用于夫妻家庭日常生活、经营的债务; 3、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其他债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有两种例外情况: 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
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质权人可以通过与质押人协商对质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行使权利,质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之后,债权人可以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原则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有两种例外情形: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应为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婚姻关系存续
进行房屋居间服务的时候,如果买卖双方取得联系后,跳出中介公司,私下签订买卖合同的,仍然需要支付中介服务费。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所欠债务如果被认定为共同债务的,需要共同偿还。具体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所欠债务如果认定为是共同债务的,就需要共同偿还。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
解决的办法有3种: 1.和解,当事人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2.调解,双方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 3.仲裁和诉讼,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
1、居间服务内容要明确。 2、居间人的如实报告义务。 3、中介的违约责任要明确。 4、中介费的支付要明确。 5、签约日期条款要明确。 6、终止条款或解除条款要明确。 7、居间成功如何界定的问题。 8、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合同纠纷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
居间合同违约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违约责任。中介公司应当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如实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所有真实情况,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一方违约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按照以下法律规定对同居共同债务进行认定: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同居期间以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