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对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行政处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
对于强拆行为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法律、法规未将行政复议程序前置,则当事人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的,则当事人不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是能提起行政诉讼的。如果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具有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拆迁补偿协议等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情形,当事人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行政裁决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诉讼。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
对于人事处分是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人事处分属于人事部门内部问题,《行政诉讼法》对诉讼事由的规定,当事人以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之日的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在收到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之后的十五日内可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的,则该起诉期限从当事人收到决定书之日算起;如果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决定的,则从复议期满之日算起。
行政复议之后的十五日内可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的,则该起诉期限从当事人收到决定书之日算起;如果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决定的,则从复议期满之日算起。
对于行政强制执行,当事人能够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应在六个月的诉讼时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立案受理。
行政诉讼期间一般不中止行政处罚,但可以裁定停止执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及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