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学校的土地使用证办理需要的材料有: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建设用地批准书; 7.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
根据有关规定,补办使用权证需要准备刊登好的报纸遗失公告原件一份。另外还需要经过国家机关单位公证盖章的房产证、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如果抵押在银行,还需要银行抵押原件和复印件。房屋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如果是划拨类型的土地,补办
设置阶段性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限应短于土地使用期限减去已使用期限的剩余期限,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限的设定应参照主合同期限,不小于借款合同的约定期限。 房产和土地同时办理抵押时,土地抵押期限的设定,还要兼顾房地一致的原则。
土地使用权一般不能质押,只能抵押。而质押抵押贷款有下列区别:质押需要转移财产的占有,而抵押不需要转移财产的占有;并且抵押物主要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而质押物主要包括动产和权利。
转让著作权,进行登记的流程如下:首先,当事人订立书面转让协议,然后,共同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备案。最后,审查通过的,准予备案。材料有:本人身份证明材料、转让合同、著作权归属证明等。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划拨土地使用权的适用范围,具体如下: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城市房地产管理
债权申报登记材料:机构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如发生单位名称变更或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必须提交变更的法律文件和证明文件。
对于房屋抵押权的设立,我国实行的是“登记生效主义”,具体是指,抵押权的成立除当事人之间存在抵押合同外,还必须进行登记,否则不产生抵押权设立之效力。根据《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
土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方式有招标、拍卖、协议、挂牌四种方式。在具体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时,由国有土地代表根据法律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用哪种方式,一般对地理位置优越、投资环境好、预计投资回报率高的地块,应当采用招标或拍卖方式;反之,可适当采用
船舶抵押权需要登记,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所有人授权的人可以设定船舶抵押权。
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能不能质押,所以土地的使用权只要可以转移就可以质押。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移转某项财产的占有权,并由后者掌握该项财产,以作为前者履行某种支付金钱或履约责任的担保。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