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
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需要以下材料:房屋登记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合同、购房发票、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需要的材料如下: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六)其他必要材料。
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手续是:1.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者的同意;2.对土地使用权价格进行评估;3.签订抵押合同;4.申请办理抵押合同登记;5.办理土地抵押登记证。
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是无法过户的,原因在于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过户,必须提供房产证,否则不会通过申请,其过户的要求也会因房产证的缺失而遭拒绝。
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所需要的资料有: 1、应当共同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书,并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复印件; 2、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3、动产抵押物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4、动产抵押物存放情况资料; 5、抵押合同双方的营业执照; 6、双方代理人身份及权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
土地使用权未变更登记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
补办土地证需要提供遗失公告。另外还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如果抵押给银行,还需要银行抵押原件和复印件。房屋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有关规定,补办使用权证需要准备刊登好的报纸遗失公告原件一份。 另外还需要经过国家机关单位公证盖章的房产证、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如果抵押在银行,还需要银行抵押原件和复印件。 房屋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如果是划拨类型的土地,
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的证件有: 1、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为单位的法人身份证明; 4、土地登记委托书; 5、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6、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股权出质登记所需提供资料: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4、质权人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带上原件; 5、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6、要求粘帖委托代理人身
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规定如下: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