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7
交通事故赔偿的证据: 一、医疗费证据 1、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单据; 2、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 3、医疗终结后,需要继续治疗的费用,应当有治疗医院的继续治疗意见或法医鉴定意见; 4、自购药费单据,应当附治疗
交通事故责任方无力赔偿,受害方可通过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对方无力赔偿,受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期限为两年,法院在用尽所有执行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法院会中止执行,待对方经济状态有所改善后,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交通事故中,如双方均为机动车的,无责任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行人或非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首先就是原件类,基本案件有关的医疗费发票、交通费发票、住宿费发票,以及购买一些营养费或者残疾辅助器具的发票都需要留存;其次就是证明类,如果是一些没有直接证据可以提交的赔偿类别,就需要相关部门出具证据,举个最常见的例子,误工费证据,可能就需要
交通事故误工赔偿的依据有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交通事故赔偿需要的证据如下: 1、就医治疗的票据、病历本、检查报告、诊断书等; 2、误工时间证明、收入状况证明; 3、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4、住院伙食补助费证明; 5、伤残鉴定报告。
第一组:各诉讼主体的身份事项和相互关系证据 1、原告的身份证,证明原告的主体资格; 2、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证明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事项(说明:主要适用于原告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及需要监护的成年人类型); 3、亲属关系证明,证明原告与死者或伤者
交通事故中无责赔偿的具体条件:如果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责任是属于非机动车一方的,机动车一方无责,那么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无伤亡交通费赔偿一般按照实际必需的普通工具的费用进行赔偿。包括交转院治疗或到医院就诊的,其本人和陪护人员的交通费及参加事故处理人员有关的交通费,都需要进行赔偿。票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