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出租人的义务是: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承租人的义务是:承租人有合理使用、善意保管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私自将出租物转租他人;承租人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向出租人归还租赁物的义
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应尽的义务有:支付租金的义务;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的义务;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的义务;瑕疵通知义务;返还租赁物的义务。
房屋租赁是不可以无限续租的,房屋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疫情当前出租房不是免租的。疫情发生期间,疫情虽对承租人使用其所承租的用于居住的房屋带来有所不便,但并未影响到原租赁合同目的中的使用用途,不可主张免租。承租人因疫情原因“居家隔离”是承租人承担法定责任的表现,未影响租赁物的居住功能,亦不可主张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承租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 1、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 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 3、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作出明确购买的表示。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八条规定
无权转租的合同效力待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无权处分是一种有效的待定行为。承租人擅自将占有权和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实际上是非法处分他人财产所有权的行为,也是一种无权处分的行为
由于次承租人与出租人并无直接的租赁关系,次承租人自然无权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至于次承租人是否可向承租人提出请求,则应视次承租人是否为善意而定。次承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未取得出租人的同意而仍与之订立转租合同的,应无权要求承租人承担违
1、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2、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
不得出租的房屋是: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抵押房屋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
以下房屋不能转租: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3、预租的商品房; 4、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转租。 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