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30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观要件有:故意,行为人必须是明知自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会造成扰乱金融秩序的危害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没有故意的心理状态不能构成本罪。
民间借贷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有: 1、民间借贷往往是用于生产经营等特定的急需资金的目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资金使用方向并不明确; 2、民间借贷的对象有特定的范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针对的是社会不特定的对象; 3、民间借贷在法律规定范围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以或者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扰乱金融秩序并达到下列标准的行为就认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一、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罚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的行为人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能减刑或者假释。根据法律规定,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及死缓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会酌情处理。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免予刑事处罚。 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为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金额在100万元以上;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万,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万以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客体是国家的金融信贷秩序。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或者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个人和单位的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 2、主观特征方面的不同:单位犯罪行为必须经过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者由负责人决定实施,主观上具有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而个人犯罪主要是个人为牟利实施的。 3、立案的衡量标准不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要表现有:1、未经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经营相关提供存款服务的活动,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2、未经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用以进行金融借贷业务的行为;3、吸收公众存款用以实业经营活动的,不构成非法公众存款罪,因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条件如下: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