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1
连带之债有连带债权和连带债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是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请求全部或部分债务人履行的,是连带债务。
按份之债,是指债的一方当事人为多数,且多数人一方的当事人各自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或者分担义务的债。连带之债,是指债的当事人一方为多数,且多数人一方的各当事人都有权请求对方履行全部债务或者都负有向对方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全部债权债务关系因债
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不一样。按份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和承担债务;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
连带之债的效力: 1、连带债务的外部效力,在连带债权的情况下,所有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全部支付,债务人也有权主动向任何债权人履行义务。一个债权人被债务人全部支付,其他债权人的债权被消灭。 2、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是指连带债权人或连带债务人之
按份之债的主体仅在自己的份额内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连带之债,每一个债务人对债务均附有全部清偿的义务,债权人有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履行全部义务的权利。按份之债的标的为可分,连带之债的标的为一个整体,不可分。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1)连带之债的对外效力:连带之债的对外效力表现为,各连带债权人可向任何一个债务人请求全部或者部分给付,一个债权人受领了全部债务,其他债权人的债权也消灭。 同样,各债权人也有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被请求的债务人不能以债务已超过自己应负担的份额
连带之债种类的内容有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而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之债的效力为,各债权人均有权向债务人请求全部给付,债务人也有权向任何一个债权人主动履行义务;每个债务人均有清楚全部债务的义务,债权人可以同时要求或先后要求全部或部分债务人履行债务等。
可以放弃连带债务人之一。法律规定对于有两个以上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债权人可以只向其中一个债务人要求偿还债务,所以债权人可以放弃连带债务人之一。偿还了债务的债务人可以事后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连带债务和共同债务最大的区别是对债务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同,共同债务一般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而连带债务只对保证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共同之债:数人共负一个债务,在对外关系上无各债务人的应有部分,为共同共有债务,又叫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共同债务,家庭
连带债务,“按份债务”的对称。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根据连带债务,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全部义务。经债务人中一人作出全部履行后,债即消灭。连带债务是连带之债的一种,数个债务人均有义务对债权人作全部给付的债
连带之债的主要特点表现为: 1.有多数债权人或多数债务人。 2.债务为同一标的。只要多数人一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份额在债履行前是不确定的,并且也是不能确定的,就成立连带之债。 3.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有同一目的。 4.多数当事人一方之间有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