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1
一、按份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和承担债务;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 二、相同点是一方当事人均为两个或两个以上。 三、不同点: 1、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
不真正连带债务与连带债务的区别: 1、发生原因不同。不真正连带债务中,数个债务的发生一般多因法规竞合而发生。而连带债务各债务的发生,通常基于同一原因,如共同契约、共同侵权行为。 2、债务人间的关系不同。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数个债务人之间不具有连
按份之债,是指债的一方当事人为多数,且多数人一方的当事人各自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或者分担义务的债。连带之债,是指债的当事人一方为多数,且多数人一方的各当事人都有权请求对方履行全部债务或者都负有向对方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全部债权债务关系因债
二者的效力不同:按份之债的各债权人的债权或各债务人的债务各自独立,对某一债权人或某一债务人发生效力的事项,对于其他债权人或债务人原则上不发生影响。连带之债的各债权人或债务人的债权债务是基于同一原因产生的,相互之间在一定情形下,也有一定关联。
1、产生的原因不同。连带债务通常基于共同原因产生,如基于共同债权行为;而不真正连带之债必须具有不同原因,即各个债务人对债权人产生给付的根据是各自不同的法律事实。 2、目的不同。 3、法律要求不同。
1、产生的原因不同。 连带债务通常基于共同原因产生,如基于共同债权行为;而不真正连带之债必须具有不同原因,即各个债务人对债权人产生给付的根据是各自不同的法律事实。 2、目的不同。 3、法律要求不同。
1、同时式执行。对各被执行人同时采取全额执行强制措施,然后合并被执行财产,完成法律文书的指令。按份合并执行法。 2、选择式执行。即对一般连带责任的被执行人,在查明各被执行主体的履行能力后,择其易于执行的被执行人先执行。 3、转换式执行。即根
连带债务,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根据连带债务,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全部义务。经债务人中一人作出全部履行后,债即消灭。连带债权,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
连带债务可以由债务人之间自行协商,债权人可以请求全部或部分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则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的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债务人可以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连带债务是指的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根据连带债务,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全部义务。经过债务人中一人作出全部履行后,债务即消灭。
连带债务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连带债务的成立条件: (一)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 (二)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且为不可分之债; (三)连带责任的客体必须是种类物; (四)连带责任的承担须有法律
连带之债执行应有以下条件: 1、连带之债必须合法存在。 2、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 3、有给付内容进行裁判。 4、连带债务人未抗辩或提出异议。
连带之债应当连带清偿。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各债权人均有权向债务人请求全部给付,债务人也有权向任何一个债权人主动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