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这应根据原劳动合同内容确定。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员工认为不宜工作则可以要求相应的补偿。劳动合同签订时的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结果,未能就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达成协议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导致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工厂与员工协商不成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工厂位应该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时按员工在工厂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
在实践中,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对城市土地和农村土地的征地拆迁工作大量增加。政府对某一区域上的住户进行拆迁时会根据房屋面积等因素给予相应的补偿。那么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如何分配,成为被拆迁人关注的焦点。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用,由拆迁人按
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二是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拆迁前老人过世他的房子的分配:可以通过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继承进行分配。设有遗嘱、遗赠协议的,按照遗嘱继承、遗赠协议分配,没有遗嘱、遗赠协议的,通过法定继承。
一、珠海市产权交换式补偿: (一)珠海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
拆迁房产离婚分割是: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
按具体情况分配,如果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产权的补偿,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平等分割。属于一方的产权,则为个人财产,不予以分割。如果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离婚时未取得产权的一方无权分割房屋拆迁补偿。
厂房部分承租部分自建拆迁时补偿方案如下: (一)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自建部分补偿给企业,承租部分补偿给出租方; (二)对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进行补偿; (三)对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补偿等。
夫妻离婚时拆迁安置房的分割,要看具体情况。 1、对于双方均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该房屋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予以分割。 2、对于仅有一方为被拆迁安置人口的,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也应当作为
我国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一般情况下,上海市的工厂拆迁补偿可以分为以下两种补偿标准:第一、工厂拆迁的资产补偿,通常包括了:土地补偿、房屋、建筑物补偿、设备重置成新价;第二、工厂拆迁的费用补偿,一般包括了:停产停业损失、设备搬迁安装费、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如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属于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 2.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夫妻共同拥有房子的产权,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对夫妻的共同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拆迁补偿款在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离婚时对房屋的拆迁补偿应该按照以下办法分配: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被拆迁房屋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在离婚时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