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一)代履行 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 (二)执行罚 执行罚是一种间接强制执行的手段。它是指有关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行政强制执行应当在三个月内提出。如果行政相对人既不履行行政决定,也不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无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在期限届满后的三个月内申请法院执行。
行政罚款能强制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
行政机关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先催告当事人履行,如果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向其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则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期限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如果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有强制执行权力的行政机关就可以强制执行;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力,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且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起诉的,行政机关可在期限届满的三个月内请求法院来执行。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而制定的有关行政方面的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并且按照相关规定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关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
管制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执行管制,是指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以及相当于这一级的公安机关,依照人民法院的判决,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进行教育、监督、考察、评议和改造。公安机关在执行管制时,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判决,告知被判管制的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