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受贿罪的主体一般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要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等。
特定关系人受贿的认定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
受贿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需要根据情况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1)坦白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较重同种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2)坦白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较轻同种罪行的,可以减少基
单位受贿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而个人受贿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个人受贿的,应对个人处以刑罚;单位受贿的,应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刑罚。
从以下几个要件认定受贿犯罪: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
受贿罪从犯的认定为:在受贿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为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国有单位构成。它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单位的内设机构利用其行使职权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归该内设机构所有或者支配,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也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共同受贿犯罪的认定是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受贿的,应当以受贿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符合下列要件则可认定受贿罪: 1.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2.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3.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4.犯罪对象是财物。作为受贿
共同受贿认定主要在于双方有无共同受贿的故意和行为。司法实践中一般表现为:1、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受贿的,应当以受贿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2、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向国家工作人员代为转达请托事项,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告知该国家工作
受贿罪的认定具体如下: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