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撤销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时显失公平的; (3)因欺诈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4)因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5)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合同撤销权消灭的情况分别有: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法定其他情形等。
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可撤销。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可撤销。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或者
以下情况下可以对赠与合同法定撤销:未办理权利转移的;未办理公证的;受赠人违法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应该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行使: 1、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 3、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 4、其他法律规定可撤销的情况。
可以行使赠与合同的撤销权的条件: 1、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的合同是除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和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外的所有合同。 2、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的条件是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
以下情况下可以对合同撤销: 1、合同一方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可以撤销; 2、合同一方采取欺诈或胁迫手段订立的违背被欺诈胁迫方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可以撤销; 3、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撤销。
下列情况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一、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发生转移,且赠与合同没有经过公证,不属于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二、赠与财产所有权发生转移后,受赠人存在下列情况的: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
以下情况下可以撤销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可以撤销;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可以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可以撤销;订立时显失公平的可以撤销。
能行使撤销权的情况是: 1.债务人无偿赠与或遗赠财产的; 2.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的; 3.债务人放弃未到期债权的; 4.债务人与次债务人恶意延长履行期限的; 5.债务人放弃担保物权的; 6.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的; 7.债务人以明
存在下列情况的可以撤销公证过的合同: 1、合同显失公平的; 2、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的; 3、当事人被一方或者第三人欺诈而订立合同的; 4、被合同的相对方或者第三方胁迫而订立合同的等。
买卖合同撤销权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行使: (1)债权人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免费转让财产而损害债权人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受让人知道
买房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 1、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 2、开发商将签约房屋再抵押。 3、出卖方隐瞒房屋已被抵押事实。 4、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误差过大。 5、入住后发现严重质量问题。 6、出卖方迟延交房。 7、非购房者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