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除非全日制用工外,签订劳动合同都要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订立方式是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哺乳期劳动纠纷解决方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哺乳期合同到期了,合同自动延续至哺乳期满。用人单位在此期间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劳动合同需要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才终止。并且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一般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给予劳动者双倍的赔偿。
劳动者处于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哺乳期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
女职工在哺乳期的,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
劳动合同到期,哺乳期是不能解除合同的。虽然劳动合同到期,但应延期到哺乳期满。如果劳动者哺乳期需要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无过错的,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哺乳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只有在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情形下才可以。若是其余情形的,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规定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女职工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辞退。但不得以女职工怀孕、休产假、哺乳为由辞退。至于女职工在三期内违纪按照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应予辞退的,可以辞退。同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三期内劳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