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自诉案件的范围如下: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自诉案件需要当事人向法
刑事案件申诉的受理条件如下: 1、要有对于生效的刑事判决不服而申诉的申诉书; 2、有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及其相关的生效的法律文书; 3、要有证明申诉的相关证据。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自诉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
刑事案件公诉条件有两个,一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二是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刑事案件提起公诉的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检察院享有公诉权。
属于公诉案件的法定条件是: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 2、实施的犯罪行为属于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3、属于检察院管辖范围的。
当事人就刑事案件进行申诉的条件包括有: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条件有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事案件撤诉的条件分为自诉案件的撤诉和公诉案件的撤诉。以公诉案件的撤诉条件为例,具体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案件撤回起诉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三条规定,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撤回起诉: (一)不存在
刑事自诉案件的案件范围如下: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即规定的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以及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故意伤害案(轻伤)、重婚案、遗弃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等等。 (3)被害人有证据证
自诉案件法院不受理的条件如下: (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 (二)被告人死亡的; (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四)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 (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 (六)经人民法院调解结
1、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自诉状。 2、自诉人提起自诉必须在法定的犯罪追诉期限内提起。 3、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应当是本案的被害人。 4、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要认真进行审查,对符合本规定的,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之日起十五日内立案,并书
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
刑事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