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31
独任庭一般只适用于基层法院的简易程序。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可以单独审理,只有法官才能组成独任庭。合议庭的组成一般为:基层、中级一审,审判员三人或者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共三人。高级,最高一审。有三至七名审判员,或者三至七名审判员和
刑事审判中的管辖应注意以下事项: 1、刑事案件原则上应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有管辖权的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 3、在中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由犯罪发生后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的
法院在刑事审判中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正确适用刑罚。如果犯罪分子具有法律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刑事公诉案件由检察院代表国家起诉,撤诉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即使赔偿得到受害人谅解的,受害人也不能撤诉撤诉。如果双方和解的,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条件。具体规定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
刑事诉讼法案例的裁判原则是: 1.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2.审理刑事案件实行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3.刑事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 4.保障刑事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的原则; 5.刑事审判实行陪
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刑法的任务: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依法对侦查、起诉、审理的刑事案件所作出的结论。人民法院制作的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对被告人来说,是关系到生杀予夺、人身自由及政治权利等切身利害的决定书;就第一审人民法院来说,它是代表国家先行审判权的具体体现。
刑事一审庭审的程序是这样的:查阅案卷材料,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宣读法庭规则,告知相关诉讼权利,询问是否申请回避;进行法庭调查,进行法庭辩论;审判长宣布辩论终结,被告人作最后陈述;等待审判结果。
刑事审判一般有如下特征: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照本法实行人民陪审员陪审的制度。
刑事诉讼法的审判原则的规定是: 1.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过程和判决的宣告,都公开进行,允许公民旁听,允许新闻界依法公开采访、公开报道。 2.不公开审理,就是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过程,不向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外的公民公开,不向社会公开,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