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犯罪嫌疑人自首是有可能免除处罚的,只要其犯罪较轻就可以免除处罚,即便犯罪行为没有达到免除处罚的标准,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是已经被抓到的嫌疑人供述自己的其他犯罪行为的也算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如果其自首行为避免了严重的后果发生,可以减轻
一、会见的地点 1、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 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可在其住处或者侦查机关指定的监视居住场所进行会见。会见时其他人不应在场,但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或者盲、聋、哑人的,律师会见时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应该在场。且律师会
依据我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不得出境。必须等案件受理完成。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侦查机关负责入、案件侦查人员、鉴定人、翻译人员回避。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讯问活动中具有如下权利: (1)自行辩解权。在讯问中,犯罪嫌疑人可以就自己无罪、罪轻等依法作出辩解。 (2)拒绝回答权。讯问中,犯罪嫌疑人对于侦查人员提出的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3)要求
最多拘留37天。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逮捕权由公、检、法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在公、检、法机关之间,逮捕的权限是不同的,具有一定的分工。 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有权决定逮捕,人民检察院具有批准逮捕权,公安机关对自己侦查的案件,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
涉及刑事案件管辖权的问题,根据刑诉法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坐飞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需要报告公安机关并经其批准。此外还需要遵守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干扰证人作证等规定。
犯罪嫌疑人会知道自己被通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逃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通缉令中应当尽可能写明被通缉人的姓名、别名、曾用名、绰号、性别、年龄、民族、籍贯等基本信息。
1、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2、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3、对经济犯罪、侵犯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