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7
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一般不能被免于起诉的,免于起诉的法定条件是: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等。
危害公共安全罪可以是过失,如失火罪。过失犯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
危害公共安全罪属于一类刑事犯罪,具体的立案标准需根据具体罪名确定,如犯放火罪的,只要足以造成公共安全危险的,就构成该罪,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行为人携带爆炸物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虽未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但拒不交出的,构成本罪。 行为人携带爆炸物的数量达到最低数量标准,能够主动、全部交出的,可以不按犯罪处罚。
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判刑如下: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只打击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行为,若不仅携带了还进行了使用,则携带行为被使用行为所吸收,该使用行为不属于
根据我国刑法法条中的相关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除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手段或者方法外,采取了概括性的描述“其他危险方法”。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与放火、决水、爆炸
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的判刑规则:触犯本罪的,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危险物品是指雷管、炸药、鞭炮、汽油、酒精、压缩气体、液化气体等易燃易爆和具有放射性的镭、铀等危险物质及硫酸、硝酸、盐酸、砒霜等腐蚀、烧勺和剧毒物质。
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判刑如下: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罪只打击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行为,若不仅携带了还进行了使用,则携带行为被使用行为所吸收,该使用行为不
危害公共安全罪会有罚金,例如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我国《刑法》规定,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处五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内容很广,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帮助恐怖活动罪、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宣扬恐怖主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同的是,该罪属于行为犯,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该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 二、客观要件。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有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
危害公共安全罪最多可以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