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诉讼保全时效是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
诉前保全的最长期限是30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诉讼保全就出的方法有: 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诉讼保全就出的方法有: 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
1、诉讼保全时效是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
诉讼保全的作用如下: 1、诉讼保全采取的各种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等,固定了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或限制了被执行人其享有的对第三人到期限债权的请求权,为执行提供了可靠的物质基础; 2、减少或免除对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状况的调查取证工作;
诉讼中房产保全时效是不得超过三年。房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房屋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房产诉讼保全三年到期失效。三年到期需要继续采取续保措施的,应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及时安排续保;三年到期未采取续封或续冻措施的,保全措施自动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保证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
保证的诉讼时效期限应该为三年。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主张权利的,保证责任确定,从确定保证责任时起,连带保证开始起算保证的诉讼时效。在一般保证中,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算保证的诉讼时效。
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