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股东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
现行法律对股东诉权的规定: 1、公司法第二十二条,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者内容违反规定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2、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第一百八十二条,为
1.虚假出资的股东应在实缴资本与应缴资本的差额内向公司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已经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不能清偿的范围内向债权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2.在数个股东均存在虚假出资但未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低于法定最低限额的情形下,各出
一,什么是股东出资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 股东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股
《公司法》关于股东出资的规定有公司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方式出资,但是不能以劳务、商业特许经营权出资。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提供评估报告。
强执股东股权的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是公司股东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不得直接执行公司的财产。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以其价额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同时应
公司法第20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21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的权利包括表决权、名称登记权、收益分配权、查询权、诉讼权等,具体包括:股东身份权、参与决策权选择、监督管理者权资产收益权退股权知情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以自己名义向侵犯公司或股东
债权转让一般指的是涉及的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一部分的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在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债权转让一般可以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如果是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可以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中的新的债权人,因此原合同中的债权
集资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我国有关的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的方式进行非法集资,从而扰乱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对公私财产所有权进行侵犯,并且是数额较大的行为。犯罪的主体不仅是具有刑事责任的自然人还可以是单位。在现代的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