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行政赔偿决定不能复议,行政相对人对赔偿决定不服的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四条: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行政复议,并不是处罚的执行。如果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或者强制执行的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是对处罚执行的救济程序,但是在复议期间,除具有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等情形的以外,行政处罚行为不停止执行。
控告人收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书,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 1、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立案的理
打架已经治安处罚是不能重新申请调解的。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可以向做出处罚决定的交警大队所属的公安局或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可以。对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进行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应当有具体的复议
对于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的行政处罚,一般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公
不服行政处罚可以复议。复议机关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被行政拘留的还可以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治安调解行为是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治安调解行为解决的矛盾属于民事纠纷,对调解有异议的,可以以纠纷的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而不是申请行政复议。
不服行政裁决的当事人是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裁决解决的矛盾属于民事纠纷,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以纠纷的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而不应以裁决人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被害人不服行政处罚,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违章停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