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立案就意味着公安机关已经将该案件纳入法律程序。 刑事诉讼中的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
刑事诉讼法立案监督的内容:公安机关没有立案的案件,检察院认为该立案的,检察院可以要求公安说明理由或者通知立案;控告人不服不立案决定的可申请复议。立案监督表现在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监督,以及控告人对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的监督。
检察院刑事立案监督的流程如下: 1、审查; 2、调查。查阅、复印公安机关刑事受案、立案、破案等登记表册和立案、不立案等相关法律文书及案卷材料; 3、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 4、审查不立案理由; 5、受理被害人控告等。 立案需要以下材料: 1、
1、起诉状。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原告是法人的,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2、主体资格证明。 3、起诉证据材料。 4、授权委托书。 5、起诉费证明。原告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应提交书面申请及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
死刑案件辩护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构成犯罪的证据是否与本案有关联性,是否真实、合法;2、被告人的责任能力是否有限,比如患有精神分裂症等;3、被害人是否存在明显过错,因此引起被告人激情犯罪。死刑案件辩护十分考验律师专业
执行监督立案条件是: (1)执行裁定、决定违法,如裁定追加、变更被执行人错误; (2)执行行为存在违法情形,调查、搜查违法;保管、使用被执行财产违法; (3)不履行或怠于履行职责,不受理执行申请又不依法作出不予受理裁定; (4)执行人员存在
立案监督申请书:申请人:樊甲,女,出生日期,住址,电话:。申请人:骆某,男,出生日期,汉族,住址,系樊甲丈夫,犯罪嫌疑人樊乙肆意殴打的受害人。被申请人:某市公安局。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立案监督权,通知被申请人对樊乙寻衅滋事、故意
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判,历时近半年、两年。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应当经过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三个阶段。公安机关应当对立案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
民事诉讼的检察监督:是指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对审判机关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有利于保障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有利于
刑事案件中的检察立案侦查,指的是在诉讼活动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另外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经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