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0
公民可以对行政机关的以下这些行为提出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
根据公安部《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的有关规定,辨认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1、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侦查过程中,需要辨认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经检察长批准。 2、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在辨认前,应当向
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程序之间的关系是:若当事人提出人民调解同时提出行政调解的,由受理在先的部门进行调解。当事人也可以不经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程序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
劳动争议可通过以下程序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裁决有以下类型:对侵权纠纷的裁决;对补偿纠纷的裁决; 对损坏赔偿纠纷的裁决;对权属纠纷的裁决;对国有资产产权的裁决;专利强制许可;对经济补偿的裁决;对民间纠纷的裁决。
行政裁决一般指行政机关对于双方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所进行的裁决决定。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由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
行政裁决的主体主要是指对特定行政管理事项有管理职权的行政机关,经法律明确授权能进行行政裁决的主体。行政裁决的主体具有法定性,经法律明确授权,才能对其管理职权有关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决,成为行政裁决的主体。
外资企业法人变更有六个程序,具体如下: 1、按审批的内容提交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报外经委; 2、外经委受理后进行审批,并作出批复; 3、到企业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 4、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5、到
解决劳动争议的流程包括: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之间友好协商; 2、要求工会或第三人共同协商; 3、协商不成的,依法请求调解组织来调解; 4、调解不成功的,则及时提请劳动仲裁; 5、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则能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的机关是国务院。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制定行政法规,内容是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或为执行法律需要由行政法规规定的事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刑诉法的辨认要求的程序有: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侦查过程中,需要辨认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经检察长批准;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对被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位辨认人进行单独辨认;辨认时,不得给辨认人以任何暗示。《
对行政处罚中的罚款进行听证的条件:行政机关打算对当事人处较大数额的罚款;行政机关在作出决定前,已经告知了当事人处罚的内容、事实、理由,和其享有听证等权利;且当事人要求举办听证会的。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条件有: 1、违法事实确凿; 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 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