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一、免责的债务承担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 二、并存的债务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合同效力的种类具体如下: 第一,已经生效的合同; 第二,无效的合同,也就是合同没有法律效力,例如用欺诈、胁迫等手段签订的合同; 第三,可以撤销的合同,例如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形下签订的合同; 第四,效力待定的合同,该合同要经过追认才能够具有法律
个人债务包含以下类型: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
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 3、动产质押 4、权利质押 5、留置 6、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合同条款的种类如下:1、提示性的合同条款,主要有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质量和数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2、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果欠缺了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就难以成立;3、合同的普通条款,包括
合同义务的种类: 1、主给付义务。主给付义务是指直接影响合同类型的必备义务; 2、从给付义务。从给付义务是指不具有独立意义,对主给付义务的履行起辅助作用的义务; 3、附随义务。附随义务是指为了使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获得最大的满足而履行的通知、协
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以上15种在合同法中专门列出的合同,在法学理论上称为“有名合同”。
普通破产债权的种类: 1、无担保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 2、放弃优先债权; 3、担保差额债权,指虽有财产担保,但是担保物的价款不足清偿财产担保的债权数额; 4、代保债权; 5、索赔债权。
债券市场的种类包含有: 一、根据发行地点,分为国内债券市场和国际债券市场; 二、根据组织形式,分为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 三、根据运行过程,分为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 四、其他种类。
合同的义务一般包括两种: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给付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所固有的、必备的,并用以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附随义务是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由合同的性质、目的及交易习惯而附带产生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