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2
一、经过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或者是经过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在一些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中,还有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二、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
法院不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有: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被告人死亡的;被告人下落不明的;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民事案件结
(一)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
刑事自诉案件只要人民法院立案了不能不予受理。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法院不予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是: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被告人死亡的;被告人下落不明的;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民事案件
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被告人死亡的;被告人下落不明的;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
刑事自诉案件中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种类包括:过了追诉时效的自诉案件;被告人已经死亡的案件;被告人下落不明的案件;以及不属于自诉案件的案件。《刑事诉讼法》规定,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情形分别有: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
离婚案件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的离婚诉讼; 2、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的离婚诉讼; 3、其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案件。
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案件有以下: (1)男方在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起诉离婚的。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原告向不具有
刑事自诉案件不予立案的情形如下: 1、过了追诉时效的自诉案件。 2、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又反悔提起诉讼的。 3、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 4、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起诉的,但因证据不足撤诉的情况除外。
法院不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有七类,包括以下:超过追诉时效的自诉案件。被告人已经死亡或下落不明的自诉案件。不属于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起诉的。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又反悔提起诉讼的。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
以下刑事自诉案件法院不予受理:已过追诉时效的自诉案件。被告人已经死亡的。被告人下落不明的。不属于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起诉的,但因证据不足撤诉的情况除外。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又反悔提起诉讼的。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