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8
交通违停,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可以。《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行政复议可以直接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
行政复议后可以行政诉讼。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
不行政复议可以直接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
当事人在被行政机关处以行政处罚后的六十日内可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当事人认为行政处罚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如果当事人不服该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该申请期限的,则自障碍消除之日起再继续计算。
对于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的行政处罚,一般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公
行政复议一般情形下不影响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复议后的十五日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的,诉讼期限从当事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算;如果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则从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行政复议后15天内可以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