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劳动仲裁期限中断情形: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劳动争议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劳动仲裁;权利人主张权利;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劳动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下列原则来处理:合法性原则;公正性原则;以及及时处理的原则。解决争议时需要遵循上述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能够通过下列途径来解决劳动争议: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
由劳动关系确认产生的争议。劳动合同的签订、性能、变更、解散及结束所产生的放弃、解职、辞职及辞职所产生的纠纷劳动时间、休息及休假、社会保险、福利、训练及劳动保护所产生的纠纷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补偿纠纷及法令规定的劳动争议。
发生劳动争议后的处理办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法规定,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起诉。对经过仲裁裁决,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必须受理。诉讼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起
处理劳动纠纷案件的具体方式:双方当事人协商;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去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能力鉴定后可能存在的争议及解决办法: 1、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后伤残情况发生变化: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劳动争议管辖权有异议的解决方式是提出管辖权异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争议管辖权有异议的解决: 1、劳动争议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 2、对于仲裁的结果,劳动争议双方的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管辖权有异议的解决: 1、劳动争议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 2、对于仲裁的结果,劳动争议双方的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