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
公安机关可以立案侦查重婚犯罪。经被害人告诉公安机关可以立案侦查重婚犯罪。对于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公安机关立案后的侦查期限为两个月。 刑事立案的意义: 1、有利于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惩罚犯罪。对于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公安司法机关正确、及时地作出立案决定,并不失时机地开展侦查或调查活动,就可以及时揭露、证实和惩罚犯罪,有效地同犯罪分子做斗争
公安机关予以立案的都是刑事案件,而行政案件称为受理。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就应当立案。
刑事诉讼复议申请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系法人,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申请人不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年月日字第号决定(裁定
公安机关对退侦撤案的案件的处理为: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立案后,如果侦查后作出撤案决定的,对已经拘留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要进行释放,对查封、冻结的财产要解封。
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人民检察院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
民事立案申请书相当于民事起诉状,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诉讼请求、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证据来源、证人姓名、住所即可。
公安立案管辖的刑事案件有除贪污贿赂犯罪,自诉案件,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刑事案件等之外的刑事案件。
被退回的侦查案件公安机关应当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