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要约应在什么时候生效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要约是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则在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如果要约是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则在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
合同生效时间的规定如下: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
合同一般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依法成立的书面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但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或者条件。附生效期限或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或者期限到来时生效。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根据法律规定,要约的三种生效起点是: 一是以对话方式作出的,相对方知道其内容时生效,即相对方听到且理解其内容的要约生效。 听到了但听不懂的未生效不符合关于要约生效的国际通例,国际通例采用到达主义,对相对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进行的以数据电文形式表示,对方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数据电文进入特定系统时生效,如果没有指定特定系统,对方
一般来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起就发生法律效力。但是,有些情况下,合同经过了批准或者办理了登记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 另外,当事人之间还可以约定合同生效的时间或条件,在时间或条件成就时才生效
口头形式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订立合同。口头合同因为没有外在的表现形式,一般自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时成立。 如双方对合同生效约定了具体的条件或期限,则自条件成就或期限到来时生效。
保证合同规定的生效时间是成立时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定其他情形等。
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自主合同依法成立生效之日其一同生效。未交付质押物的质押权一般不予设立,但有价证券出质的、以基金份额或股权出质的、以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约定了生效条件的,自条件成就时生效,如果约定了期限的,自期限届至时生效。买卖合同需要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