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7
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一旦转让,发生的主合同债权转让则成为脱离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普通债权。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额质押登记与一般抵押登记的主要区别如下:一是担保的债权数量不同。二所担保债权发生时间不同。三是在设立时,确定的担保内容不同。四是在转移上,一般抵押权要求债权转移的,抵押权也随之转移;最高额抵押权中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五是在消灭上,一般
权利质押与动产质押虽然同属质押,但两者之间存有不同。 (1)质押标的不同。动产质押的标的是有形动产,而权利质押的标的则是没有物质实体的无形权利。 (2)质押设定的方式不同。设定动产质押时,移转动产占有的方式只有一种即出质人向质权人交付出质的
质押合同以质押物交付或者转移为生效要件。 质押合同签署完成但质押物未交付或未转移登记则合同无效,所以无质权下的质押合同是无效的。 质权,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
作为主合同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无效的抵押合同一并无效。最高额抵押权属于我国《民法典》当中规定的担保物权的一类特殊担保物权,根据其相关法律规定,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的特征,主合同无效将导致其从属的抵押物权无效。
质押合同的法律效力是: (一)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是本金包括利息,利息部分为利息债权。利息债权是指以利息的给付为目的的债权。利息是使用金钱或其它代替物(本金)的对价。利息是法定果实的一种。与不可代替物的使用对价。利息根据一定的利率而计算。
最高额抵押合同的当事人可以象其他普通债权一样自由转让主债权,只需要对债务人履行通知义务即可,不过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最高额抵押权能不能随之转让。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主合同债权在其确定后,还是可以被转让的。
合同违约赔偿的最高限额如下: 1、若当事人约定违约金作为赔偿的,则违约金的数额不能超过造成的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2、超过该比例的,属于违约金过高,当事人可以申请以该标准为限适当降低。
从国外立法例及最高额抵押权的特性看,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可以基于当事人约定的原因而确定,也可基于法律规定的原因而确定。一般地说,确定原因有以下几种:1.当事人之确定请求。2.决算期届至。3.债权发生的可能性消灭。4.抵押物被强制拍卖。
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全力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在权利凭证没有交给质权人之前,质押合同虽已成立,但尚未生效。在实践中应注意无记名有价证券与记名有价证券的区分。
1、如果该合同内容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口头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2、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但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之前,口头约定的合同内容无效; 3、若不是上述两种情况,则当事人双方的口头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