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房屋租赁需要向房产局登记备案手续。根据2010年12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时租赁双方应持身份证明、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租赁工作人员审查监证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交纳规定税费,发放《房屋租赁
租赁进行合同备案的资料是:出租人与承租人的身份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以及县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境外人员提供本人护照或者深圳市公安颁发的居住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房地产证》(如房产抵押的,出租人须告知承租人)或者其他有效产权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
1、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它有效居留证件)、婚姻证明、公积金账户、社保或纳税证明;若是夫妻买房贷款,则需准备借款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权人)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 2、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它批准文件。 3、借款人
我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一般情况下,买房通常需要准备以下这些资料:单身人士的,一般要提供单身证明、户口本、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单以及身份证等资料;已婚人士通常要准备结婚证、户口本、收入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工资卡流水、夫
租赁备案的资料有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合法权属证明;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证书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已抵押房屋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证明等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需要的材料: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手续,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准备以下这些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一、出租人应提供的资料: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2.房地产证;3.共有房屋须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4.出租用途为住宅的,需提供《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 二、承租人应提供的资料: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签约所需资料:1、认购书、补充协议和存款收据POS表;2、信用报告(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柜台打印);3、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4、近六个月夫妻双方银行账户一式两份;5、检索表一式两份;7、月供银行卡;8、代扣水电费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