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至第四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根据伤残等级支付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具体标准遵照法律规定。
包括下列内容: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工伤治疗费报销。 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4、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 5、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
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
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但上班的,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内未上班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破产员工工伤待遇是:职工工伤期间的工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护理费等在优先清偿企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第一顺序获得。
事业单位职工工伤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进行赔偿。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食宿费等。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根据当地的国家机关的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的标准进行确定。受伤职工确实是有必要到外地进行治疗,因
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期间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势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根据
包括下列内容: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工伤治疗费报销。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4.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5.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
七级工伤待遇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13个月的本人工资;而劳动者提出解约后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按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来发放待遇等。
行政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待遇如下: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作故伤害或者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不
遭受工伤的员工依法享有下列待遇: 1、停工留薪期间的待遇由用人单位正常发放; 2、符合规定的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存在伤残的,还可以依据伤残等级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待遇。
被确诊的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
经工伤认定为工伤的,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