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5
民间借贷起诉的法律依据为《民法典》,根据借贷合同债务人没有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约定或者根据法律规定支付逾利息以及违约金,债务人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提起诉讼。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民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受理依据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该法条规定,原告必须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要有明确的被告;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以及属于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才能予以立案受理。
民间借贷相关的证据一般具有法律效力。原告提供了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但这种证明是否能够达到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则是另一个问题,即是否达到了证明标准的问题。实践中,当事人没有借据、没有借款合同,而是以口头借贷关系为事实依据向法院诉讼的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民间贷款纠纷案件的证据一般包括: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例如物证、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依法收集的证据。
民间借贷立案需要的证据包括证明双方当事人借贷关系成立的证明材料,如借贷合同,还需要出借人已经履行了其约定的义务,而借款人还未履行其到期债务的证据等。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一方套取金融机构的贷款转贷的;使用以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无资质的放贷人以营利为目的向公众提供借款的;以及一方明知对方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而与对方订立借贷合同的等。
根据法律规定案件可以由没有管辖权的法院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也可以由下级法院移送到上级法院,或者经过法定程序由上级移交到下级法院。 另外,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民间借贷的案件的受理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一条等法条,规定如果原告的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例如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被告是明确的等,法院就应当予以立案受理。
民间借贷案件程序是:1.提交诉状申请立案债权人可以写一份起诉状然后递交到法院立案厅进行立案;2.法院发出受理通知在法院立案之后,人民法院会对债权人发出受理通知等;3.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债权人和债务人交换双方的证据;4.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