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构成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应当具备以下要件:主体是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以及被拐卖妇女的人身权利;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的行为。
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构成要件: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限为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主体不构成本罪;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人民群众的人身权利和国家机关为民服务的宗旨;客观方面实施了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的行为。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构成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犯罪分子进行裁判的规定为:一般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阻碍解救被拐卖架妇女罪,是指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的妇女的行为。
行为人构成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若是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的,对于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了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既遂一般的判刑规则: 1、犯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既遂的,一般判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属于情节较轻情形的,则应依法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主要是指未造成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亲属的伤害、死亡后果;或者事后积极采取措施挽救;悔罪态度很好等等。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其不但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而且还侵犯了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其侵害的对象由其所侵害的客体的多重性所决定,亦具有多重性,一般包括依法正在执行解救公务活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协助执行解救活动
根据法律规定,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对犯该罪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处罚标准为:犯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对犯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人的处罚标准应为:犯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由四要件构成: 1、侵犯的客体是国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以及被拐卖妇女的人身权利。 2、存在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为负有解救被拐卖妇女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行为人在主观方面表现
构成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是指未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及其亲属的伤害、死亡后果;或者事后积极采取措施挽救;悔罪态度良好等等。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负有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