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先诉抗辩权不能行使的情形: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 履行先诉抗辩权的,其适用条件为: 1、先诉抗辩权的适用范围承
同时履行抗辩权举证责任的确定方式包括: 1、由行使同时履行抗辩的一方负举证责任,以证明对方未为给付或给付不符合约定; 2、行使同时履行抗辩的一方不必负举证责任,应由提出履行的一方负举证责任。 3、履行合同义务属积极义务,没有履行属消极义务,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抗辩权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引发永久抗辩权的原因有: 1、不可抗力; 2、已过时效期限; 3、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它是指受害人和责任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经协商一致,同意免除责任人的责任。协议免责有事先免责和事后免责。
抗辩权有: 1、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一方没有履行时,后履行一方可以拒绝履行; 2、同时履行抗辩权,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在一方没有履行时,另一方也可以拒绝履行; 3、不安抗辩权,先一方提供证明表示后一方有可能无法履行,所以拒绝先履行。
不安抗辩权的法律效力包括:先给付义务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先给付义有权中止履行;后给付义务人在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可以解除合同;后给付义务人的行为构成违约时,应负违约责任。
行使抗辩权的方式是: 1.同时履行抗辩权,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 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
部分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问题是《公司法》没有对部分行使优先购买权作出明确规定,实践中的做法也不甚统一。持否定观点的人认为从法律对优先购买权行使的交易“同等条件”要求看,已经否认了部分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是包括价格、标的在内的多个条件的集
连带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法律规定一般保证人才享有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是指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之前,可以拒绝债权人要求其履行保证债务的权利。
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的任何时候均可以行使。即保证人在诉讼或仲裁前、或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以及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任何时候都可以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
先履行抗辩权不是什么合同都适用的,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是以当事人“互负债务”为前提的,即只能适用于双务合同。适用先履行抗辩权的双务合同分为以下三种:因合同约定而产生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因合同本身的性质或法律规定而具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
不安抗辩权法律后果分别有:中止合同,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停止履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解除合同,中止履行合同后,如果当事人未提供适当的担保或者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则可以提出解除合同;请求赔偿违约责任,因为一方违约而行使
三大抗辩权定义及作用有: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未先后履行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有权在另一方履行前拒绝履行要求。当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一方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要求。 任何一方都是同时行使抗辩权的主体。行使条件是:在同一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