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刑事抗诉的条件主要有: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刑事抗诉的条件具体如下: (1)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 (2)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证据不足的; (3)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4)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
二审抗诉的条件有: (1)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导致裁判错误的; (2)人民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效证据,造成错误裁判的; (3)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公正裁判的; (4)判决、裁
个人之间借款合同是单务合同,因为只有借款人负有偿还借款本金的义务。而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之一则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产生,且只能产生于双务合同,当事人负有对待给付义务。单务合同不能产生不安抗辩权。因此,借款合同中不适用不安抗辩权的相关规定。
抗辩权构成条件包括: (1)双方当事人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须双方所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 (二)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 (三)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 (四)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 3、失去商业信誉; 4、其他情况下,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 当事人没有明确证据暂停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是指在同一双务合同中相互负责给付义务,互负义务已到清偿期,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必须是双务合同,合同债务的履行存在先后;履行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法律规定或交易习惯来确定。首先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后履行抗辩权的发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1、需基于同一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在履行上存在关联性,形成对价关系。单务合同无对价关系,不发生后履行抗辩权。 2、由一方当事人先为履行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履行顺序,多是有先后顺序
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表现为当事人在履行期届至时,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这种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可以表述为保留自己的给付,也可以表述为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行使一年先诉抗辩权: 1、保证人被诉时,保证人可委托债权人为受任人向主债务人起诉,如债权人未能从主债务人获得全部清偿时,即可基于委任关系向保证人追偿其余额和蒙受的损失。这样,保证人仅于主债务人无力清偿时始对债权人承担责任。 2、当事人约定保
认定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的方式主要是: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为前提条件才会有法律效力;如果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如果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