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票据抗辩权不适用的情形有: 1、对业经背书转让票据的持票人; 2、已经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 3、票据不受我国法律保护的; 4、票据抗辩权不适用的其他情形。
双务合同中履行抗辩权包括的内容如下: 1、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一方没有履行时,后履行一方可以拒绝履行; 2、同时履行抗辩权,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在一方没有履行时,另一方也可以拒绝履行; 3、不安抗辩权,先一方提供证明表示后一方有可能无法履行,
可履行抗辩权的合同情形有: 1、没有约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一方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 2、双务合同中,先履行的一方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 3、应当后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的。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
合同履行抗辩权内容包括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履行抗辩权。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
法律规定不安抗辩权种类分别有:相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相对方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相对方丧失商业信誉;相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不安抗辩权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中止合同,指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停止履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解除合同,指中止履行合同后,如果当事人未提供适当的担保或者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则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 (1)须当事人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如果双方当事人的债务不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即使在事实上有密切关系,也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届清偿期。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旨在使双方当事人所
行使了抗辩权有怎样的法律后果有以下三种情况 1不履行债务 2中止合同。即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停止履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3解除合同。如果当事人未提供适当的担保或者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则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有下列几种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