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先履行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为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出现丧失商业信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等。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前提条件是: (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 (二)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且其债务已届清偿期。 (三)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第一、由同—双务合同产生的互负债务,且双方债务有对价关系;第二、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均已届清偿期;第三、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第四、对方当事人应履行的义务是可能履行的。
先履行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的内容为: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等情形。
不安抗辩权行使、成立的条件是: (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二)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三)后给付义务人未提供适当担保。
适用条件 1、双方应根据同一双务合同相互承担对价债务。根据以下事实,确定同一双务合同是否形成相互负债关系: (一)债务必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 (二)双方必须互负债务; (三)双方互负债务之间存在对价性和牵连性。 2、必须行使抗辩权的当事人
抗辩,是抗击对方,提出辩解与说明。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抗辩,是抗击对方,提出辩解与说明。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提出刑事抗诉的条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1、不可预见性。法律要求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必须是有关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对这个事件是否会发生是不可能预见到的。 2、不可避免性。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尽管采取了及时合理的措施,但客观上并不能阻止这一意外情况的发生,这就是不可
民事诉讼抗诉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质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 2.人民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效证据,仅因被告人翻供而判决无罪或改变事实认定,造成错误裁判。 3.人民法院审
刑事抗诉的条件如下: 1、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2、确有抗诉的必要性。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的法律监督活动。
不同合同先履行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区别如下:1.两种抗辩权意义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其意义在于保护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的当事人双方的履行利益;而先履行抗辩权,则反映了后履行义务人的履行利益。2.规则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不是对违约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