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我国承认的婚姻关系是依法登记结婚的关系,事实婚姻仅仅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只要双方协议同意,随时都可以解除同居关系,如果一方不同意解除,可以起诉至法院,法院会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不是事实婚姻财产可以分割,当事人可以按照共有关系对财产进行分割,即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
在实践操作中,民政部门往往不会受理事实婚姻的协议离婚请求,所以解除事实婚姻关系最好是到法院(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按照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该区别对待。
可以。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
看具体情况。事实婚姻的存在形式有两种: 一是符合结婚条件的事实婚姻; 二是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事实婚姻。针对这两种情况,对已经形成的事实婚姻要有限制、有条件地给予承认。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
只要有证据证明财产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就应当分割,没有时间长短的局限。现在你应该清楚事实婚姻解除及财产分割规定了。
事实婚姻可以分为财产。事实婚姻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当事人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以共同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的解释(一)》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除有证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就包括了被继承人的配偶。而这里的配偶主要是指合法的配偶,也就是已经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确认的配偶。但是由于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是在1994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因此,对于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1994年以前就已经成立的事实婚姻,可以视为具有登记婚姻的效力。这时候,事实婚姻的双方享有相互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换句话说,如果双方在1994年前就已经以夫妻的名义共同长期生活,当然享有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这段婚
目前法律是不承认事实婚姻的。现行法律是不认可事实婚姻的,因为民法典中是没有关于事实婚姻的相关的规定的,只是司法实践中还会出现事实婚姻,对于民法典之前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现行法律是按照同居关系进行处理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同居的一方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