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1、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2、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3、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建筑物的承包方式有总承包、独立承包、联合承包、分包等。根据规定,建设工程总承包商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承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商;但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批准。施工总承包,施工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
建筑物抵押的限制: (一)抵押期间建筑物转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并未告知买受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二)抵押人出售建筑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向抵押权人偿还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三)抵押人出售建筑物所得价款清偿后剩余
民法典规定建筑物的所有权可以转让。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筑物所有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其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产权人可以依法实施转让。
法律规定的建筑合同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总价合同或单价合同; 2、成本加酬金合同; 3、分包合同; 4、工程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等。 建筑合同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建筑分部工程有: 1、地基与基础; 2、主体结构; 3、建筑装饰装修; 4、建筑屋面; 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 6、建筑电气; 7、智能建筑; 8、通风与空调; 9、电梯; 10、建筑节能工程。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建筑分部工程包括: 1、地基与基础工程; 2、主体结构工程; 3、装饰装修工程; 4、建筑屋面工程; 5、建筑给水排水、采暖工程; 6、建筑电气工程; 7、智能建筑工程; 8、通风、空调工程; 9、电梯; 10、建筑节能工程。
建筑物的所有权可以转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建筑物所有权属于一种不动产物权,因此可以转让,但是要经过登记才会发生转让的效力。
工程发包人的权利是: 1、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工作可以进行检查; 2、发包人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应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票标准进行验收; 3、发包人对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
意定物权是指依据当事人的合意而设定的物权。法定物权是指非依当事人的意思而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成立的物权。具体区别如下: 1、二者的成立要件不同; 2、二者的适用条件有异。
1、不得妨碍债权人行使留置权。留置物所有人不得侵夺留置物,也不得在债权人实现留置权时进行非法干涉和设置障碍。 2、留置物所有人对留置权人在保管留置物期间所支付的必要费用有偿付义务。 3、当留置物有隐蔽瑕疵未告知留置权人,致使留置权人受到损害
房屋建筑评价方法: 1、成本法:成本积算法,重置成本法。 2、市场比较法:这种方法具有很强的实际意义和准确性,在市场成熟、交易透明、比较案例容易找到时经常使用,估价结果更准确。 3、剩余法。 4、还原法。 5、假设开发方法。 6、基准地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