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2
刑事案件上诉二审,判决一般不会加重刑罚。依据上诉不加刑原则,对于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除外。
刑事中有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法的一项审判原则。 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自诉人的上诉的上诉
刑事案件申诉一般不会再加罪,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 再审决定书或者抗诉书只针对部分原审被告人的,不得加重其他同案原审被告人的刑罚,但同一案件既有申诉又有检察院抗诉则
1、刑事案件申诉一般不会再加罪,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 2、再审决定书或者抗诉书只针对部分原审被告人的,不得加重其他同案原审被告人的刑罚,但同一案件既有申诉又有检察
刑事案件申诉一般不会再加罪,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再审决定书或者抗诉书只针对部分原审被告人的,不得加重其他同案原审被告人的刑罚,但同一案件既有申诉又有检察院抗诉则可
刑事案件申诉一般不会再加罪,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再审决定书或者抗诉书只针对部分原审被告人的,不得加重其他同案原审被告人的刑罚,但同一案件既有申诉又有检察院抗诉则可
刑事案件申诉有次数限制。申诉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诉一次;对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如果没有新的充分理由,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但是,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诉不符合申诉标准的,应当说服申诉人撤回申诉;对于仍然坚持申诉的申诉人,应当驳回或者通知不予重新审判。因
认罪认罚后上诉是否会加刑,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定。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是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刑罚。如果属于共同犯罪案件,那么既不可以加重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可以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在量刑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