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抽逃出资罪只针对实缴股东。抽逃出资罪只适用于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不适用于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公司。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1、公司股东只能转让股份,不能撤股。可以转让给其他合伙人,如果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给合伙人之外的其他人即可。 2、一般来说,股份有限公司是不能撤股的,但可以在内部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也可经股东会同意转让给其他人。
公司设立时,股东虚假出资存在多种表现形式: (1)以无实际现金或实际现金不足的虚假银行进帐、对帐单骗取验资; (2)以虚假的实物出资手续骗取验资; (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未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4)股东设立公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股东出资: 1、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2、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是否经过了作价评估; 3、是否具有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
公司成立时,股东虚假出资有多种表现形式: 1、虚假银行现金或实际现金不足的虚假银行进账,骗取验资; 2、以虚假的实物出资手续骗取验资; 3、出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但未办理财产转让手续; 4、股东设立公司时,为应对验资,
抽逃出资罪是只针对实缴股东的。抽逃出资罪只适用于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不适用于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公司。行为人构成抽逃出资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公司设立时,股东虚假出资存在,处理这种情况的纠纷,法院通常要求股东或公司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出资已经到位,若无法提供有关的证据,则认定为未实际出资。在实践中,股东在证明出资到位时,仅提供公司设立的验资证明是不够的,必须提供实际材料,如现实出资应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3、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