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1
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有下面这些: 1、对劳动关系的争议; 2、对劳动合同的履行,终止等发生的争议; 3、解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引起的争议; 5、工资报酬引起的争议。
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主要有: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以下受案范围:员工和用人单位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其他。
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如下: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
下列劳动争议,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
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劳动行政部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其他。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
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的形式如下: 1、地域管辖; 2、级别管辖; 3、移送管辖; 4、指定管辖。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 1、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具体规定是: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劳动法》规定了下列辞职事项:劳动者要辞职的,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单位有暴力强迫劳动、不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形的,则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年假有以下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劳动法对旷工处罚没有具体的标准,但是劳动法对于因为劳动者矿工,而给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劳动者需要进行赔偿。但是赔偿的数额不能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并且扣除赔偿后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需按当地最低工资支付给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