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有以下区别: 1、两者适用条件不同。代通知金支付的条件有三个,分别为不胜任工作解除、医疗期满解除、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只有在这三种情形下的解除,才有代通知金。 2、两者的支付月数不同。代通知金为固定金额,是员工一个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未提前通知劳动者本人,应当支付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也未变更;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其他。
离职代通知金赔偿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辞退员工的代通知金,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代通知金的计算基数标准的规定有应当以上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是劳动者的正常工资标准。如其上月工资不能反映正常工资水平的,可按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确认。
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代通知金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